当前位置: 首页 > 团学建设 > 学生管理 > 正文

“家校心桥”工作办法

【作者: | 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9-03-19 】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【中发(2004)16号】精神, 加强家校联系,形成教育合力,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,结合学院实际,制订本办法。

第一条指导思想
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,加强学院与学生家长的交流,创新教育模式,建立学院、家庭共同育人工作体系。

第二条工作目标

通过结对帮扶、家访、座谈、电话、网络等形式搭建学院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桥梁,达成教育共识,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。对于特困、特殊学生,抓住问题产生的根源,因材施教,立德树人,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健康地成长、成才。

第三条工作内容

(一)建立健全学生档案

学生入学后,学生工作处、各系健全学生档案,登记学生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班级、监护人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家庭情况等信息。对于特困、特殊学生,建立专门档案。

(二)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、交流

1.班主任要通过电话、信件、短信、网络平台、座谈会等形式,与学生家长交流学生的在校表现、学习成绩、思想状况等,达成教育共识;并把学生奖惩情况,及时通报学生家长,激励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。

2.学期末,学生工作处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,让学生家长了解学院取得的成就、发展状况,征求家长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针对家长的反馈意见,做到有回应,有落实,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发展。

(三)结对帮扶

1.对于特困、特殊学生,各系成立由专兼职教师组成的帮扶小组(小组由3—5人组成),每小组负责帮扶一名学生。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,激发其学习兴趣、疏导心理,增强其法制观念和辨别是非的能力,促其自我改进、自我提高,解决生活困难,弥补亲情关爱的缺失,直至顺利就业。

2.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、各系积极筹集校外资金,捐助帮扶特困学生。

(四)特困学生接待日

每周周二定为特困学生接待日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、心理咨询中心、各系对特困学生开展心理咨询、生活导航和学习帮助,倾听特困学生的心声,建立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发展性资助模式。

(五)家访

1.寒暑假,学生工作处、团委、各系,根据实际情况,选取一定数量的学生代表,制定走访方案,到学生家中进行沟通、交流、帮扶、帮困。

2.家访内容:一是互相通报学院、家庭近来发生的重要变化,以及学生在学院和家庭中的重要活动、表现和进步情况;二是学生在学院、班级和家庭的基本情况;三是共同商订教育学生的步骤和方法。

“成就一个孩子,造福一个家庭”,班主任要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,随时反映学生动态,共同教育学生成长、成才。

第四条本制度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。

第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鲁轻院字〔2014〕28号